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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仪器运输中货物交接的手续时间:2019-07-22 如果你是第一次办理精密仪器运输,但是自己又对于精密仪器运输的交接手续不太了解的话可以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精密仪器运输过程中货物交接的手续。 (1)承托双方对包装货物要件交件收:对散装货物原则上要磅交磅收;对“门到门”重箱、集装箱及其他施封的货物要凭铅封交接。 (2)托运人应凭约定的装卸手续发货;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核对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与运单相符,并查看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承运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人发货单上签字;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危及安全运输的不得起运;由于包装轻度破损,短时间修复换调有困难,托运人坚持装车起运的,经双方同意,并做好记录和签名盖章后,方可装运,其后果由托运人负责。 (3)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人应在场交接,收货人查验无误后应在承运人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如发现货损货差,双方交接人员做好记录并签认,经双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由收货人在运费凭证上批注清楚;收货人不得因货损、货差拒绝收货。 (4)货物交接时,承托双方对货物重量和内容如有疑义,均可提出查验和复磅,如有不符,按有关规定处理;查验、复磅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5)承运人对发生领货通知次日起超过30天无人领取的货物,按以下规定处理:①建立台帐,及时登记,妥善保管,在保管期间不得动用,并认真查找物主。②经多方查询,超过一个月仍无人领取的货物,按国家经委《关于港口、车站无法交付货物的处理办法》办理;但鲜活和不易保管的货物,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受时间限制。 关于精密仪器运输中货物交接的手续我们就介绍到这里,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精密仪器运输的资料可以关注我们。 |